特药定点资质,能否在连锁内部变更?
近日,宜春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确定宜春市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北院店为特药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其中指出,宜春市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北院店(袁州区锦绣大道1288号博麓1栋-3、-4号)符合特药定点药店准入条件,故决定将宜春市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北院店纳入市特药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范围,并同步取消宜春市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东风店的特药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本次宜春市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东风店的特药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变更为宜春市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北院店,其变更的依据是《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服务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字〔2018〕263号)。
按照赣人社字〔2018〕263号的通知,针对特药定点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特药定点机构名单原则上一年确定一次。对管理服务不规范、发生医保违规行为的特药定点机构,以及上年度无特药业务或特药业务少于10人的特药定点机构,各统筹地区要建立动态退出机制,以保证定点质量。
据赣人社字〔2018〕263号的通知,特药定点药店的准入条件是大型医药企业下属专业药房,具有长期稳定的特药供药渠道,具备相应的物流、仓储等“冷链系统”设备条件,配备驻店执业药师,取得医保定点资格满一年以上。各统筹地区特药定点药店数量控制在5家以内(其中,省本级和南昌市特药定点药店控制在15家以内)。
按照规定宜春市最多有5家特药定点药店,实际上第一批宜春市只有4家特药定点药店,在2018年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确定宜春市2018年特药定点机构名单的通知》明确了宜春市人民医院、丰城市人民医院2家特药定点医院和宜春市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东风店、宜春市开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中山中路店、江西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天成总店、江西九九红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利民店4家特药定点药店。
其实,在宜春市申请特药定点零售药店变更的不止东风店一家,今年9月份宜春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确定江西汇仁堂药品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德和沁园小区店为特药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决定增加江西汇仁堂药品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德和沁园小区店为宜春市特药定点零售药店,同时取消江西汇仁堂药品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利民店的特药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针对德和沁园小区店的变更,宜春市医疗保障局在8月20日宜春市德和沁园小区店为特药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核通知中,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资格审核。
01特药供货渠道
显示宜春市德和沁园小区店与齐鲁制药有限公司、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等有特药产品合作。
02具有“冷链系统”设备
具有物流、仓储“冷链系统”设备,包含有包括药品阴凉柜1个、冷藏箱1个、制冰机1个、发电机1台、送药用的保温箱2个、特药运输车1辆。
03具备执业药师
门店有驻店执业药师(1名)
通过宜春市德和沁园小区店资格审核可以看出,原有特药合作渠道、“冷链系统”设备和执业药师是变更的硬性门槛。
特药定点零售药店不同于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各地有严格的准入门槛和数量的限制,并且数量远远小于医保定点药店,基本属于极度稀缺资源。
如2018年沧州市将沧州阳光本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欣怡店、沧州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健康广场店、沧州金烁医药有限公司、华润沧州医药有限公司润林天使大药房、国药乐仁堂沧州医药有限公司鼓楼店五家纳入特药定点药店,针对利妥昔单抗(美罗华)、曲妥珠单抗(赫赛汀)、尼妥珠单抗(泰欣生)、贝伐珠单抗(安维汀)等首批20种特药实行双渠道管理。
今年9月份,鞍山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开通高值药品供应保障双通道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鞍山先臻市府分店、国药鞍山专业药房有限公司等五家药店为高值药品指定定点供药单位,按照“及时购药”和“预约购药”两种模式提供57种高值药品的供应保障工作。
同是9月份,拜城县开通了拜城县平安大药房、拜城县济仁堂药店、拜城县益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拜城县新疆神木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拜城县第八分店4家门诊特慢病药店,针对28个特慢性病病种进行刷卡报销。
资源极度稀缺而又有准入数量限制的特药定点零售药店,一旦出现交通位置、覆盖医院等不足问题之后,由于不可变更,基本是无解。
而宜春市特药定点零售药店年度动态调整机制,若同企业内有优势门店,在一定程度上可内部变更,就具有极大的操作灵活性,零售药店可以进一步有效利用特药定点零售药店的变更机制来更多满足顾客位置、医院位置等需求,毕竟经营特药除了品种渠道之外,位置的选择也是重中之重,通过变更或可进一步落地以患者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