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四川省大熊猫科学研究院拟公开考核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将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发布平台[lcj.sc.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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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大熊猫 科学研究院
| 公益一类
|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
| 开展野生大熊猫及其栖息地研究、圈养大熊猫研究、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发展及其生物多样性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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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大熊猫科学研究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须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学位/职称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者将《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后发至邮箱daxiongmaoyuan123@163.com。考生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8:00至2023年11月8日18:00。
四、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发布平台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一)《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学历、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和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大熊猫科学研究院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者,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四)有效的副高级及以上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五)发表论文目录,成果证书复印件。
(六)博士学位论文和学术研究代表作等。
(七)各种成果和奖励证书复印件。
(八)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由四川省大熊猫科学研究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一)面试初选
1.实行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面试初选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初选结果公布。
同一招聘岗位的考生全部面试完成后,当场公布该招聘岗位考生的面试初选结果,确定进入面试复选人员名单,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二)择优录取
面试初选结束后,由我院成立的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和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按照择优录取原则对面试初选通过人员进行复选,确定面试通过人员名单,按岗位确定面试通过人员的排序。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面试通过人员复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招聘岗位的体检人员。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全部考生面试结果均未通过,则该招聘岗位不确定体检人员。
由我院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发布平台上公告面试通过人员名单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