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与“安评”有哪些不同?越早知道越好

天津“8.12”爆炸事件发生后,各个媒体、网络上面充斥着很关心的一个问题,那就是环评、安评。为了能够让更多的朋友们,了解这个环评、安评,质佳为大家详细科普一下。

环评——环境影响评价。在《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明确地指出“环境影响评价是针对规划、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评估、并且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检测的方法和制度”。



环评法第17条明确规定环评需要开展下面几项工作:

1、建设项目的总体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分析、预测、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以及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环评工作中涉及的环境风险定义:对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发生的可预测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或突发事件产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与环境的影响和损害,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



环评主要是从科学的研判角度出发,预测评估出来对环境的影响;环评更主要的是环境污染问题。

安评——安全评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规定,安全评价是指“实现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辨识、分析工程、系统、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以及有害因素”,预测发生事故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并且及时提出合理性的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的活动。

安全评价主要针对特定的对象,或者某一个区域范围内。

在《安全生产法》中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对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第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对下列安全条件进行论证,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产业政策与布局;

2、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区域规划;

3、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等相关标准;涉及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的,是否符合《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等相关标准;

4、建设项目周边重要场所、区域及居民分布情况,建设项目的设施分布和连续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及其相互影响情况,安全防范措施是否科学、可行;

5、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和安全措施是否科学、可行;

6、主要技术、工艺是否成熟可靠;

7、依托原有生产、储存条件的,其依托条件是否安全可靠。

安评主要目的是安全,避免人受到伤害!

来源:河南质佳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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