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资质取消,到底取消了什么?
2018年最后一周,新修改的《环评法》取消了环评机构资质审批这项行政许可,今后具备技术能力的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技术机构均可编制环评文件。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认为建设项目环评制度要取消了,有人认为环评机构的资质要取消了,还有人认为环评工程师要退场了,洪哥认为,这是对本次环评制度改革的误解。
客观说,环评制度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在优化产业布局、淘汰落后产能、从源头预防治理污染,甚至是环保观念宣传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环评机构、环评工程师是环评事业的中流砥柱,为环评制度的落实、为建设项目污染预防贡献了重要力量。但“红顶中介”、资质出借也广为诟病,一部分环评机构拿着资质证书萝卜章,到处出借资质赚钱,哪管环评报告泥沙俱下,被通报批评了,换个马甲重头再来,这些问题屡禁不止,唯有釜底抽薪方可断其后路。
有关部门曾多次强调,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新修改的《环评法》在取消环评机构资质审批的同时,对建设项目环评各参与方却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对于建设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环评单位。环评文件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技术单位处所收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对环评工程师。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总之,环评资质行政审批的取消,取消的仅仅是国家对环评机构资质审批这一项行政许可事项,没有取消现有环评机构的资格证书;也没有取消环评工程师的职业资格,更不会取消环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