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辽宁省节能监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根据《关于公布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地点:辽宁省节能监察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19-1甲)。
联系电话:024-83973697 13898139833
二、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备案表和验证报告均通过https://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按期毕业证明(附件1)。
3.《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4.笔试准考证原件。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重新打印。
5.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6.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应提交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国家教育部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应当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必不可少)。
7.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考生提供)(附件2)。
8.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考生提供)。参保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或者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凡与网上报名时提交信息不符的,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2、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后续发布为准,请密切关注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s://fgw.ln.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工作经历证明
辽宁省节能监察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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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辽宁省节能监察服务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fgw.ln.gov.cn/fgw/index/tzgg/2024052214065239228/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