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招聘】锦江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2021〕26号)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锦江区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10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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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 号)的要求,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考者本人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指主修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所获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栏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
二、应聘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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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上图岗位表)
4. 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6月16日)。
6.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后将具有事业编制,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个人所学专业及工作需要,综合评判,统筹分配到区级部门或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实行多岗位、多职责锻炼培养,享受锦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8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招聘公告发布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人事招考栏目上。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https://www.rc114.com/pta)。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核。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成都市锦江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按要求上传个人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区公告系统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1. 初审。本次考核设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资格复审、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应在6月30日至7月2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及时登录“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https://www.rc114.com/pta),按网络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2. 资格复审。进入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原件审核校验。相关事宜将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人事招考栏目通知。
原件校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一份,请在“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个人应聘中心”(www.rc114.com/pta)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专业认定证明(若专业名称不一致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相关荣誉证书、取得科研成果、获得奖励(含奖学金)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县(市) 区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无违纪违法情况说明。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
以上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一套。
3.资格审查要求。逾期未参加原件审核校验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六)特别提示
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人事招考栏目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28-86745457(锦江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28-86715782(锦江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28-86625328(锦江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来源:成都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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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成都市新都区行政审批局
★主办:新都区行政审批局服务促进科
★编辑:小珂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