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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旅顺口区教育系统第二批次自主招聘应届毕业生现场资格复审及签订就业协议已结束,放弃的岗位依据公告要求按程序组织了递补,并确定考察和体检名单(详见附件),现将考察和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
考察时间:截至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各位考生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知做好配合工作,考察工作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
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了解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体检
体检由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旅顺口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由旅顺口区教育局具体通知体检时间及地点,请参加体检人员(包括递补人员)务必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医生与体检人员间有应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其他事项
考察不合格者不再安排体检,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当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试讲成绩仍然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对拟入职人员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同时进行信用记录信息查询。
以上项目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通过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和旅顺口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聘用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请考察和体检人员(包括递补人员)务必确保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影响考察和体检等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2026年旅顺口区教育系统第二批次自主招聘应届毕业生考察与体检名单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旅顺口区教育局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