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统筹各职位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研究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对各职位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笔试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或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4月10日前,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面试等情况。
4月12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入面试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地点由各市委组织部(含雄安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下同)负责通知。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携带需要审核的材料和证件等参加面试资格审核,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核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有关要求由各市委组织部通知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